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一度成为热门投资选项,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涉及虚拟货币挖矿合同的纠纷频发,司法实践中普遍倾向于认定此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不仅给相关参与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警示我们必须认清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挖矿合同为何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要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虚拟货币挖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核心原因在于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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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高耗能产业,且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严重不符,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多次发文,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浪费大量电力资源,与我国产业政策和绿色发展的要求相悖,要求各地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将现有项目全部退出,此类合同所指向的标的为国家政策所禁止或限制,其履行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抵触,因此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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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金融监管规定,扰乱金融秩序: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挖矿”)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实质上是规避了国家金融监管,可能为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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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虚拟货币挖矿的高能耗不仅浪费宝贵资源,还可能导致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增加碳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虚拟货币价格的剧烈波动使得挖矿投资风险极高,参与者往往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允许此类合同继续存在,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虚拟货币挖矿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