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絮治理方案?
采用更新树种、疏伐、修剪、化学抑花等方法。
增加柳树的修剪次数和周期:通过加强柳树的修剪工作,可以减少柳絮的产生。修剪时应注意柳树的生长情况,对于枝条过密的柳树,要适当削减枝条,以增强柳树的透气性和日照性,从而减少柳絮的产生。
喷洒农药:使用合适的农药可以控制柳絮的产生。喷洒农药的时间应该在柳树开花前和柳絮成熟前进行,这样既可以保证农药的有效性,又可以减少农药对环境的影响。
安装柳絮屏障,柳絮比较严重的地区使用。
二、治理方案是什么意思?
就是对某一项存在问题的事情,拿出具体的整改治理方案,已达到治理目的。
三、南平污水治理方案?
南平市污水治理方案包括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要求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加快老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同时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优先开展重污染河段、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水库等敏感水体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人口密度较高、经济发达的地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维护;对于居住较分散、人口密度较低、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要求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南平市十个县(市、区)建成区应实现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并全部实现密封处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南平市政府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
四、治理堵车最佳方案?
1、提高货物转运效率:通过视频监控、网络技术的应用,帮助货车尽快选择最佳拥运路线,大大降低拥堵路段的发生。2、实施节能减排机制:推行节能减排机制,比如区域性减速行驶、汽车强制停止等,以减少空气污染及堵车。3、加强拥堵管理: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拥堵管理网络,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和收集拥堵资料,并实时分析路况,做出适宜的行车规划,从而有效减少堵车。4、实施“有车无位”政策:鼓励企业或个人购买车辆,但必须在车位充足的地方停留,鼓励车辆分散停泊,减少堆停车现象,有效减少车辆拥堵。
五、污水废气治理方案?
对于污水废气治理,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如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等,以去除污染物和有害物质,保障环境和人民健康。
具体方案可以根据不同的排放源和废气废水特性进行选择,如沉淀法、吸附法、生物膜法、臭氧氧化等。同时,也需要结合地方政策法规和工业发展需求来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管理,如排放标准的制定、监测、考核等。
六、治理黄河的方案?
黄河治理的方案包括:修建堤坝和水库,加强河道疏浚,推行水土保持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流域管理和生态保护,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促进国际合作等。这些综合措施将有助于实现黄河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七、农机扬尘治理方案?
农机扬尘是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有效治理扬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案:
1. 使用覆盖物和隔离带:在农机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覆盖物,如草帘、农膜等,以阻挡土壤颗粒和尘土的飞扬。同时,在农田边缘设置隔离带,使作业区域与道路或居民区域保持一定的距离。
2. 扬尘抑制剂:喷洒扬尘抑制剂可以有效减少扬尘。这些抑尘剂可以是水或类似水的液体,可以通过喷洒系统或喷洒车辆进行使用。喷洒在作业区域的土壤表面会降低尘土悬浮和飞扬的可能性。
3. 轮胎管理:合理管理农机车辆的轮胎可以减少扬尘。确保轮胎的气压适当,避免过于低气压造成轮胎在土地上旋转时产生过多的尘土。此外,定期清洗和保养轮胎,去除胎面上的泥土和尘埃。
4. 粪肥管理:合理管理粪肥的堆放和施用可以减少相关的扬尘问题。覆盖粪肥堆场以防止风吹散发气味和细颗粒物。
5. 整地技术:选择合适的整地技术和工具,如翻耕机、深松机等,可以减少土壤表层的破碎和颗粒化,从而减少扬尘。
6. 监测和合规性:建立扬尘监测系统,定期检测和评估农机作业产生的扬尘污染。并加强对农机操作员的培训,确保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机扬尘治理方案,具体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措施。另外,在实施任何治理方案之前,最好咨询当地农业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建议和指导。
八、垃圾治理方案概述?
分类处理,有用的门上利用。
九、疫情无接触配送方案?
可以有两种方式。
一是如果小区门口有快递柜,能放下的话,可以把物品放到快递柜里,快递员发个取货码,按取货码去取就行了。
二是把地址发给配送人选,说明具体地址楼号单元等,说清楚配送直接送到家门口,不接触,配送人员到后敲门,把配送物品放在门口,说明物品已送到,等待配送人员走后,戴好口罩,开门取物品,然后消毒,就可以了!
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方案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坚持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地方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3坚持淘汰与发展、治理环境污染与优化经济结构相结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证工作目标实现,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好关停企业职工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以治理小造纸、小水泥、城市污水为重点。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经济结构。
(一)小造纸治理:严格监管已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不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废纸再生企业;停产治理环保手续不完善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纸制品企业、商品浆造纸企业。
(二)小水泥治理:立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立窑;年底前关停20万吨/年规模以下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能力。鼓励以等量淘汰生产能力的方式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三)城市污水治理:期间。市城区、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其它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开工建设,所有县(市、区)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吨。年,市城区、麻城市城区、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要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区别对待。要根据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未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或无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经营的企业,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对已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但产品质量连续两次在省、市以上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合法登记、许可但在环保方面未达标的企业,由环保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其限期治理,期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停业或者关闭。对地方政府确定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合法经营但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应当关停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国发〔〕40号)有关规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对非国有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按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
(二)严格依法执法。
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违反产业政策、违规新建立窑的企业,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不得为属于关停对象的小造纸、小水泥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对生产许可证或工商执照到期的不再办理换证手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到期应予关闭的企业,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国税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水泥利废税收政策的规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利用工业废渣的比例达标外,还必须达到环保新标准。严禁立窑水泥进入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禁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立窑水泥。电力部门对属于取缔、关闭范围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供电。电力部门和物价部门对属淘汰、限制范围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差别电价。金融机构对属于淘汰范围的企业,不再发放贷款。环保部门要把小水泥企业粉尘和生产线烟气排放作为各地环境整治的重点,根据国家制定的环保排放标准,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督,对环保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
(三)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市区收费标准应达到0.80元/吨,各县(市、区)县城在年底前达到0.80元/吨。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四)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造纸、水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力度。必须全部安装在线污染监控系统。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全额征收企业排污费,对未按规定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地方,由市环保、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对县(市、区)有关部门不作为行为予以纠正,应收未收的排污费全额上交市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妥善安置关停企业职工。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关停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关停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属于关停的国有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分类安置职工;其他类型企业,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安置职工。各县(市、区)要按照积极消化、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做好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改造项目和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招用本地关停企业人员。
(六)集中销毁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为防止关停企业转移设备、异地再建。对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要予以销毁。鼓励各地采取集中销毁的方式处置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特别是具有放射源的设备。
(七)有效利用关停企业的土地资源。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收购关停企业的土地。因地制宜地利用关停企业土地资源。关停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关停企业土地增值收益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八)实行环保专项治理奖惩政策。对达到治理进度的地方。支持地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压小、上大”市发展改革委在相关项目审批时优先安排,市经委在安排技改项目时优先支持,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查用地指标时优先安排。
市政府有关部门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地方。停止审批新的工业用地。
四、明确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造纸、小水泥的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工作负总责,做好环境保护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制订本地工作方案,于月底报市政府,同时抄送相关牵头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全面、准确上报相关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并在当地媒体上对关停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成立工作专班,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环保局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专项治理工程的牵头责任。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督办检查,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报道。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选派优秀人员参与工作,搞好协作。需要制定具体政策办法的由牵头单位制订相应文件尽快出台。市环委会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污染严重企业的监管,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治理相关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严格奖惩措施,市政府每年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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