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贸易协定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
RCEP是为21世纪国际贸易而设计的高质量、前瞻性的贸易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相比,RCEP的规则更加均衡,并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与贸易争端的解决,同时为国际经济合作、技术合作规定了共同的发展规则。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朱殷:“RCEP谈判意味着在降低关税壁垒上迈出更大步伐,未来不排除95%甚至更多税目产品被纳入零关税范围,市场空间也会更大,成员国从13个拓展至15个,对于外贸企业而言是一次重大政策利好。”
此外,RCEP也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自贸协定,给与越南、缅甸、柬埔寨等国家过渡期安排,为成员提供有力条件,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
RCEP有助于构建本区域内的供应链与价值链,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扩大各国的比较优势,参与原产地的价值累积,促进区域内相互贸易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