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卫生用地用途?
可以的
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需求。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二、医疗卫生保障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医疗保障对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优抚对象”是指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下列各类优抚对象: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外,在本细则中简称其他优抚对象。
二、医疗保障原则
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救助制度;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给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
三、医疗保险制度
(一)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予以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的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无力参保或无工作单位的,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全额拨付给县社保机构,县民政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二)在城镇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助,所在单位要按规定缴纳单位应支付的参保费用。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统一提供名单,其单位缴费部分,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安排资金直接拨付给县社保机构。
(三)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由民政部门统一提供名单,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县财政部门全额拨付给县社保机构;居住在农村的其他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财政部门按县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将经费拨付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各乡镇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
(四)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四、医疗优惠政策
接诊的医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尽可能减少患者负担。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县公立医院就医,凭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医疗机构应减免有关医疗服务费用。
五、医疗费用报销
优抚对象参保后,其医疗费用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府发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府发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文件规定报销。
六、医疗补助制度
优抚对象在享受医疗优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以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影响生活的,由县民政部门在医疗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七、医疗资金管理
(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民政局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优抚对象实际支出和原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测算,经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医疗补助资金筹集可用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公益金、上级下拔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作为补充。
(二)县民政局应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不得单独开设账户,不得与抚恤、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混用,不得用于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不得用于医疗机构补助,不得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管理工作等支出。年末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三)条件成熟时,对发给个人的医疗补助资金,应实行社会化发放。
八、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为加强领导,成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联系、协调、审查工作。严格审查享受医疗保障优抚对象的资格,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统一办理相关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等手续;乡镇民政办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参保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优抚对象相应的保险待遇。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同财政、民政部门共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好有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资金的协调指导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专款专用。
卫生部门负责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督促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优惠待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医疗卫生的简称?
医疗卫生也称为医疗卫生事业或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国家与社会为保障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诊治疾病而建立的法制体系、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服务过程等。医疗卫生是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统称,涉及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健康促进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相关的保障体系、组织管理和监督体系等。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框架由“四大体系”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1][2][3]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乡村医疗卫生标题?
1、响应中央号召,将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2、加强农村卫生改革,促进农民身体健康
3、提高农民健康素质,促进农村卫生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5、把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公益性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6、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站服务行为
7、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提高乡镇卫生院效率
8、严格执行农村卫生站用药目录,规范用药行为
9、办好卫生站,造福农民群众
10、办好卫生院,造福农民群众
11、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减轻农民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五、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哪些?
医疗卫生服务是指卫生技术人员遵照执业技术规范提供的照护生命、诊治疾病的健康促进服务,以及为实现这些服务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救助运输、病房住宿等服务。照护生命主要是指对生命由孕育到衰亡的自然进程的关照、护卫,如孕期保健、分娩支持、临终关怀、预防保健等;诊治疾病主要是指对人体在受到病因损害后,进行识别,并对出现的功能紊乱或损伤进行调整,以求改善机能、恢复健康的过程。
医疗服务是从日常生活到政策法规、国家发展战略广泛运用的概念。明晰的医疗服务概念是规范医疗机构服务内容,界定医疗服务和各类生命健康保险适用范围,处理医患关系,发展社会健康事业等的需要。在不同语境下,医疗服务的范围有所不同,狭义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指医务人员提供的诊治疾病的服务,也可称为临床医疗服务。传统上医疗服务主要是在医院内提供的诊疗、预防、康复等,是从病人就诊,与医院建立服务关系开始,直至治疗终结,痊愈出院或死亡的全过程。现代医疗服务在加强院内医疗服务的同时,重视延伸到院外开展社会医疗服务,包括出院后随访、家庭病床、民众健康教育、疾病普查、社会医疗救助和对口支援、医疗下乡等。
六、分级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分级诊疗就是判断疾病的轻重缓急、区分治疗的难易程度,不同的疾病由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机构既分工明确,又有效配合,形成有序的诊疗格局和秩序,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连续的诊疗服务。
比较典型的分级诊疗模式主要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式、医疗保险政策引导式、医联体式、慢性病管理式、诊疗病种式。
在实施分级诊疗的模式中,各层级医疗机构负责不同的程度疾病治疗,三级医院主要的职能是治疗急危重症患者和疑难杂症患者。二级医院主要负责接收在三级医院接受治疗后下转过来的急性病、手术后处于恢复期的患者以及急危重症处于稳定期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慢性病的基础医疗服务以及保健服务。各级医疗机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医疗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
七、什么叫医疗卫生体系?
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医疗机构组成,向特定的人群,提供或安排整合和连续的医疗服务的一种组织网络。
它愿意对服务人群的医疗结果和健康状况担负医疗和经济上的责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可能拥有某种健康保险产品或者与其紧密结盟。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包括家庭保健、疗养院服务、初级和专科的门诊治疗和手术治疗、社会服务、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融资,通常采取管理式医疗护理(保险专业用语)的形式。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也可以是培训医生、护士和专职医疗人员的培训基地 。
八、医疗卫生相关专业?
医学门类分为十个专业类,分别是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药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此外,医学类专业还有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藏医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法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蒙药学等专业。
在专科专业当中,医药卫生类专业也比较多,和本科专业名称不同的专业主要有护理、助产、中医骨伤、医学生物技术、呼吸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心理咨询、康复工程技术等。
九、医疗卫生建设的背景?
由于社会、经济层面的二元结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组织方式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的背景下。
城镇地区的医疗卫生建设体系由政府直接组织并承担几乎所有费用,农村地区则实行政府有限支持下的、低付费的合作医疗制度。
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意义?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和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要看到,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为此,我们要不断增强做好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着力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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