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病危要写抢救记录吗?

224 2024-09-09 01:47

一、下病危要写抢救记录吗?

1、需要写抢救记录的。

2、既然已经下病危通知书了,肯定情况特别严重,一般在严重的情况下下病危通知书,肯定已经严重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也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所以家属有权知道患者的实际情况,而且避免以后造成医患矛盾,写抢救记录是很有必要的!

二、老人病危买了装老衣?

接触过天顺祥的,买的一套两千多的。寿衣面料挺透气的,吸湿性好,亲肤保形,具有笔挺的效果。 棉衣、棉裤、棉袍、衬衣、衬裤、褥子、被子、褥单、被单、袜子、腰带、腿带、手绢、戒指、盖脸布、金银元宝、口铃、垫背线、头枕、脚枕、帽子、寿鞋都包括了,比较省事。

三、老人过世医保抢救费如何处理?

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可直接报销。

四、老人临终要不要抢救?

我是1965年出生的人,今年57周岁了。我不止一次地跟我儿子说,如果某天我失去意识没有知觉了,一定不要气管插管,不要做无谓的抢救,直接放弃,让我有尊严地离去就好。

人固有一死,临终的抢救只是延长她几日,几时,几分的寿命毫无意义的,对病人也是一种痛苦和折磨。

我老妈85岁的时候发现了肝癌晚期,因为肝上有两个七八公分的大包块,所以也失去了手术的机会了。后来家人经过研究决定不去医院治疗了,就在家里维持生命就好。

最后的21天,老妈不吃不喝了。就靠我给她输液坚持到最后。最后的的一天,哥哥们说就这样吧,不要让老妈遭罪了,因为那个时候针已经打不进去了,并且老妈连续两天都在高烧不退,后来就放弃了输液。老妈没有在医院插管,没有进ICU抢救的情况下安然地离去了。

我们做儿女的也没有因为不给老妈住院治疗留下遗憾,因为明明知道是两个大包块的肝癌晚期患者,并且还是85岁的高龄,实在是没有意义再进行有创手术和治疗了。那样只会无缘无故地增加老人的痛苦,更是做儿女的不孝。

像我同事的老爸得了脑出血之后,经过三番五次的抢救,人是活过来了,但是后期就变成了植物人状态了。

用他老爸仅有的几千块钱的退休金,雇了一个24小时的全职保姆,就这样,他老爸仅有呼吸没有意识地在床上躺了七八年之后,还是走了。

记得同事的老爸离开的那天早晨,我们开完早会,同事很平静地去跟主任请假,说她老爸走了,她要回家奔丧去。

我们真的没有看到同事有多么大的悲伤和痛苦,因为已经七八年了,面对一个无意识的老爸,给家人带来的痛苦可想而知。因为在这七八年中,几次老爸也会出现肺部感染了等等发烧的情况,然后同事都急切地把老爸拉到医院去抢救,最后也都抢救了回来。

我曾经跟她聊天聊过,我说老爸走了,你老妈是不是很痛苦啊?同事说,唉!七八年了,老妈也被老爸牵扯的没有啥痛苦可言了,老爸走了双方都解脱了。

我还很无趣地问过她,你把老爸几次地抢救回来,你有后悔过吗?面对这种无脑的提问,同事看着我说了一句,后悔有用吗?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

所以像这种没有尊严没有意义的生不如死地活着,对其患者本人也是一种折磨,对家人更是无穷无尽的痛苦,要牵扯活着家人的多少精力呀,给家人增加多少负担啊。

每个人都是向死而生的过程,只要好好享受这个过程就好,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无论你是多大官多大将,还是家财万贯,结局都逃脱不了死亡。

所以,当死亡来临之际,我们就要坦然地面对,镇定的接受就好,不要做无谓的抢救和治疗,那种有创的气管切开插管,那对患者也是一种莫大的痛苦,如果他能够表达,他绝对会拒绝的。

每个人都逃脱不了死亡,没有必要再苟延残喘得多活几天,几时,几秒毫无意义。

我举双手赞同,现在应该提倡在人尚且健康的情况下,立下遗嘱,声明自己到临终时放弃抢救和治疗,让人有尊严地离去。

五、不抢救老人犯法吗?

在外边遇到需要帮助的老人,很多人害怕被碰瓷而不去帮助,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这是一个道德范畴的问题。老人需要抢救而不抢救得看是什么人,如果是医院的医生,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如果是路人,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只是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六、开车送病危的老人回老家?

没有死就不要放炮,没有死放炮会让外人觉得你是在诅咒他老人家

七、90多岁老人病危应该怎么安慰?

90多岁老人病危,如果是对老人安慰,老人并且大脑有意识,耳朵还能听见话,那么,其后代应该对老人说些宽慰的话,积极的话,鼓励老人战胜病痛,让老人感到还能活下去,病会好的。

如果是对老人的儿孙晚辈安慰的话,应该说些,老人能够健康长寿,也是你们儿孙的孝心,人的生老病死是正常的,不要悲伤,等等之内的话。

八、家里老人病危要不要去医院?

这个要以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需要的话还是可以考虑送医,但是病危了估计到了医院就是抢救和进重症了。家里条件允许,而且有一线希望的,可以考虑送医院。但是如果是已经到了临终,就没必要折腾老人家了,让他安心的离开,该通知的亲人都得通知到位,大家一起陪着老人走最后一程。

九、老人病危家属不救属于什么性质?

如果病人没有送达医院家属弃之不管就属于犯罪。如果送到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同时医生建议放弃的情况下则不属于犯罪。只能算是民事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急救抢救时,家属是没有权放弃抢救的,是否放弃抢救由患者自己决定,家庭放弃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回答可给予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参考。

十、老人病危时舌头为什么有紫斑?

老人病危时舌头为什么有紫斑是由于于瘀斑,中医认为心开窍于舌,出现舌头有紫斑,这时候的病情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了。真有患者应当要立刻的去正规医院进行检查,积极的配合医生治疗。需要避免吃刺激性的食物。可以适当的多吃一些蔬菜和水果等。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下一篇:冰岛大龙虾介绍?
上一篇:如何评价周杰伦的《土耳其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