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移民局将有可能在申请人满足以下田间的基础上批准其配偶团聚移民申请:
1.申请人及其新西兰配偶(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留权持有者)具备至少12个月的共同生活关系;
2.双方年龄达到18岁或以上(如果其中一放为16或17岁,需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支持证明);
3.新西兰配偶具备担保资格;
4.申请人符合健康及品行要求。如果新西兰配偶曾成功提供过配偶类别的担保,需要在其原配偶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至少5年后,才能再次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如果新西兰配偶本人是通过被担保在配偶类别政策下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那么需要在其成功获得居留权5年后才能为其配偶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担保人总共只能在配偶类别下有两次担保及被担保资格,即如担保人已成功担保 过前配偶,他/她只能再为一位认识提供配偶担保;如担保人曾被在配偶类别下成功担保,他/她也只能再为一位认识提供配偶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