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一般根据房屋成交价格的3%-5%收取。我们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0.05%缴纳合同印花税。并且还需要缴纳产权登记费用,基本价格在80元左右。
当我们不动产交易的时候,第一项税收就是契税,不论是土地还是房屋交易,我们都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则进行缴纳契税。
其次,我们还需要在买房的时候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基本在交易后,按照成交价的2%收取,以用于住户后续的公共设施等维修问题。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缴纳合同印花税以及产权登记费,为了保障我们买卖双方的权益,我们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0.05%缴纳合同印花税。并且还需要缴纳产权登记费用,基本价格在80元左右。
购买房屋的基本的几项税收就是以上的几种,我们一定要严格的遵守规则,并且及时的缴纳税费。当然,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希望尽快的买到自己心仪的住房,更希望尽早的入住到属于自己的房屋中去,但各个属地的标准与规则不一致。
二、限售房屋怎么买卖?
既称限售就不能买卖。在现实中,也有买卖的,但这是不合法的。有几种情形,一种是没有产权的,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一个愿卖,一个愿买,买卖合同成立,但属非法买卖。
另一种是限制产权方,可拿产权证,但还没拿到,买卖双方先签合同,先腾房,买方实际控制着房屋,但名义上还是卖方的房子,待卖方产权下来,再办过户手续。
无论那种情形,对买方来讲,都有后患。
三、房屋私下买卖怎么过户?
民法典中房屋私下买卖怎么过户
①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证明到市房管局或各区、县房管局进行登记;
②房管局在双方登记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然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③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缴纳了契税后,就办妥了立契过户手续。作为证明,房管局会给买方发《房屋卖契》,并将有关文件送到市房地局或各区、县房地局。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买卖房屋过户税怎么交?
客户需要缴纳
契税
首套:90平以下缴纳1% 90平以上缴纳1.5%
二套:90平以下缴纳1% 90以上缴纳2%
其余都是零零散散的小钱
业主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三种情况(分地区)
第一种:房子满五唯一 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房子满五不唯一 需要缴纳1%
第三种:2015年1月1日以后缴纳契税的房子会有差额个税 需要缴纳现在房管局指导价-业主原购价×20%×平方。
五、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这么重要的事情,在这问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协议。当然范本可以给你。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 :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 ; 手机: 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 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 ; 手机: 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 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 ____________ 【区 (县)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 (街道) 】 ________ 【幢】 【座】 【号 ( 楼) 】 单元 _________ 号 (室)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 层,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 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 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至 _______ 年(月 _______ 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 ___________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__________ ,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______________ ) 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 3% ,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 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 无论任何 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 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 元(小写) , 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 的所有权利。 (二) 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 1 、 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 10% , 即人民币 元。 2 、 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3 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 80% , 即人民币 元。 3 、 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 3 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 10% , 即人民币 元。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 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 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 (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买方有权退房, 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 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 三)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30 日内, 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 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 每逾期一日, 卖 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 90 日, 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 债务纠纷的, 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 5% 的违约金, 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 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 附 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 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供暖】 【水】 【 电】 【燃气】 【有线电 视】 【 电 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由卖方承担, 交付日以后(含当日) 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的账 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 10 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 每逾期一 日, 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30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 应当 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 、 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 验收, 记录水、 电、 气表的读数, 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 、 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 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 、 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6 、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 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 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证的, 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2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 款, 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 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 费, 买卖双方 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 、 卖方需付税费: ( 1 ) 营业税; ( 2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3 ) 教育费附加; ( 4 ) 印 花税; ( 5 ) 个人所得税; ( 6 ) 土地增值税; ( 7 )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 8 ) 土地使用 费。 ( 9 ) 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 10 ) 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 、 买方需付税费: ( 1 ) 印花税; ( 2 ) 契税; ( 3 ) 产权登记费; ( 4 ) 房地产交易服 务费; ( 5 ) 《房地产证》 贴花; 3 、 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 1 ) 权籍调查费; ( 2 )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 如有) ; ( 3 ) 评估费; ( 4 ) 保险费(如有) ; ( 5 ) 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 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 其应当向对方支 付相当于房价总款 5% 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 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 按照 如下规定处理。 1 、 逾期在 30 日之内, 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卖 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3 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 2 ) 逾期超过 30 日后, 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 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 起 3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 5%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 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 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 、 逾期在 30 日之内, 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 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3 日 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 2 ) 逾期超过 30 日后, 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 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 通知送达之日起 3 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 5%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 付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 任, 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 并自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3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 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 未约定、 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 合同的一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缩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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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屋买卖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七、房屋买卖词语?
购房合同,签约,备案,首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八、农村房屋可以买卖?
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
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
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九、已抵押的房屋怎么买卖?
被抵押了的房子,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
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
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归卖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卖房人继续清偿。
其次,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则卖房人与买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采取由买房人代为先行支付部分购房款,用于卖房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后,抵押权人就可以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抵押解除后,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过户给买房人。
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买卖房屋,卖房人都应当事先如实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抵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权的效力对抵押物处分权的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房屋买卖收条怎么写?
必须写清楚日期、哪个地点的房、卖房者和购房者名字、购房款多少,还要签名,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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